校以育人为本 · 师以奉献为乐 · 生以成才为志
福州市教育局
榕教综〔2017〕11号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
应用成果评选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省属学校、市属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2号)精神,为鼓励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挖掘推广优秀应用成果,充实各级数字教育资源库,决定开展第一批福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简称为“优秀应用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以县(市、区)为单位参加评选。本批参加评选的县(市、区)必须是已全面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简称为“提升工程”)全员培训,且已颁发结业证书的县(市、区),其余的县(市、区)安排在后续批次评选。
完成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的省属学校、市属学校以校为单位参加评选,未完成的安排在后续批次评选。
二、评选项目
按照《评选办法》规定,评选项目包括课例、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课例、课件、微课、教育教学软件、培训叙事等应用成果。参评项目须是在提升工程培训中产生的优秀应用成果。每位教师限报一项成果(含联合申报)。
三、评选程序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优秀应用成果分为省、市、县三级,采取逐级评选推荐的方式。
1.县级优秀应用成果: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奖成果数量控制在本地区参训且结业教师总数的3%以内,并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2.市级优秀应用成果: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县级(含市属校、省属校)推荐的应用成果进行评审,产生设区市优秀应用成果,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参评数量的1/2,并推荐参加省级评选。省属校参加福州市统一评选推荐,市属校和省属校均按本校参训且结业的教师总数的3%以内申报。
3.省级优秀应用成果: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设区市推荐的优秀应用成果进行评审,产生省级优秀应用成果,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参评数量的2/3。
4.省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实验校(名单见附件)可另外单独向省工程办报送优秀应用成果(示范校2件,实验校1件)。省工程办联系人:陈凤燕、郑陈曦;电话:0591-87278750;邮箱:jyjssyzc@163.com;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教馆(350003)。
四、优秀应用成果奖项待遇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评选办法》(闽教办人【2016】11号),获奖成果视同本级一节公开课。
五、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1.我市优秀应用成果评选活动将于2017年5月1日前完成并报送至省电教馆。各县(市)区优秀应用成果评选活动应于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省属学校、市属学校应在3月25日前,将作品报送至市教育局电教馆。作品应刻录成光盘(一式四份,光盘表面须注明单位、姓名、参评项目、学段、学科和作品名称),同时报送《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2)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推荐作品登记表》(附件3)。表格盖章后连同光盘一并报送至市电教馆张慧老师处,表格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83114494@qq.com。
2.参加评选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参加过其他各级各类评选评比活动。联合申报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2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
3.各评选项目的说明、要求和评分标准详见《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评选指南》(附件4)。
4.市级评选由市电教馆组织,市教育局人事处和福州教育研究院负责做好评审专家的选派,评审过程经费从下拨给福州教育研究院的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中开支,评审结果由市电教馆报送至省电教馆。
5.各级优秀应用成果证书必须按照省里统一规定的模板(附件5)印制。
请各县(市)区于2017年2月10日前向市电教馆报送本县(市)区的成果评选工作联系人和技术保障负责人登记表(附件6),同时加入省提升工程成果评选管理QQ群 :371612812。
附件:
1.福建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实验学校名单
2.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推荐作品汇总表
3.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推荐作品登记表
4.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评选指南
5.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获奖证书(模板)
6.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评选联系人和技术保障负责人登记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印发
附件1:
福建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实验学校名单
一、福建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共16所)
省 直:
福州第一中学
福州市:
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
福州市鼓楼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福州群众路小学
福州屏东中学
福州金山中学
福州第三中学
厦门市:
厦门市同安区阳翟小学
厦门第一中学
泉州市:
泉州实验小学
泉州第五中学
晋江第一中学
莆田市:
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
三明市:
三明第一中学
南平市:
建瓯市实验小学
宁德市: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二、福建省教育信息化实验学校(共45所)
省 直:
福州实验小学
福州市: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
福清市实验小学
福清渔溪中心小学
福州第八中学
福州高级中学
厦门市:
厦门市康乐第二小学
厦门市实验小学
厦门市演武小学
厦门外国语学校
厦门双十中学
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
厦门莲花中学
厦门海沧实验中学
漳州市:
东山县实验小学
漳州市实验小学
长泰县岩溪中心小学
长泰县第一中学
泉州市:
永春县实验小学
泉州市晋光小学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石狮市新湖中心小学
泉州第一中学
晋江市养正中学
泉州实验中学
泉州市第七中学
莆田市:
莆田市秀屿区实验小学
莆田实验小学
莆田市荔城区麟峰小学
莆田第一中学
莆田第八中学
莆田第四中学
莆田第十中学
三明市:
三明市实验小学
三明市梅列区实验小学
三明列东中学
南平市:
南平市实验小学
武夷山市实验小学
建阳市实验小学
武夷山第一中学
邵武第一中学
邵武第四中学
龙岩市:
龙岩师范附属小学
龙岩第一中学
宁德市:
福鼎第一中学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推荐作品汇总表 | ||||
市(县、区)教育局(盖章): 联系人: 电话: | ||||
序号 | 项 目 | 作品名称 | 作者姓名 | 所在单位全称 |
附件2:
附件3: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推荐作品登记表
作品编号:
作品 名称 | 学科 | 年级 | 作品大小 | MB | |||||||
项目 | 中小学、幼儿园 | 课例□ 教学点教育资源应用课例□ 课件□ 微课□ 教育教学软件□ 培训叙事□ | 幼教□ 教学点□ 小学□ 初中□ 高中□ | ||||||||
作者 信息 (请按各项目限额人数准确填写)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必填) | 所在单位(按单位公章填写) | ||||||||
联系人 | 姓名 | 手机 | |||||||||
固定电话 | 电子邮箱 | @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作品 特点 | (包括作品简介、创作说明等)
| ||||||||||
作品安装运行说明 | |||||||||||
共享 说明 | 1.是否同意“省工程办”将作品制作成集出版公开展示: □是 □否 2.是否同意“省工程办”将作品推荐给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edu.cn)免费共享: □是 □否 | ||||||||||
我(们)在此申明所报送作品是我(们)原创构思并制作,不涉及他人的著作权。 作者签名:1. 2.
年 月 日
附件4: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评选
指
|
南
一、项目设置
二、项目说明及要求
四、作品资格审定
五、作品制作
课例、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课例、课件、微课、教育教学软件、培训叙事等培训应用成果。
二、项目说明及要求
1.课例
(1)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课例。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解决学科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的课堂教学案例。重点是将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作为内容、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及学习方式转变。
(2)移动终端课例。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移动终端技术,将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作为内容、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努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探究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及学习方式转变的案例。
以上两项均包括课堂教学实况录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等方面内容。
(3)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是指在每位学生均拥有一台数字化终端设备的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环境下,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学习和主动学习,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新型教学方式。参赛作品应是完整反映一节优秀课的教学设计与课堂教学效果的信息资源包。
(4)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案例(如机器人教学课例、3D打印等)。
制作要求:
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报送的课例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主要教学环节应有字幕提示。课例视频采用常用视频文件格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须一并报送。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B。
2.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案例
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案例是指面向教育部“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教学点征集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提高教学质量的课例。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解决学科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的课堂教学案例。包括课堂教学实况录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等方面内容。
制作要求:
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报送的课例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须一并报送。课例视频采用常用视频文件格式。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B。
3.课件
(1)多媒体课件。指基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根据教学设计,将特定的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手段有效呈现的应用软件,目的是辅助教与学,并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可以是针对某些知识点,也可以是一课时或一个教学单元内容,制作工具和呈现形式不限。单纯的教学媒体资源以及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不属于课件范畴。
(2)移动终端课件。指利用移动终端的多媒体交互性,将图、文、声、像等多种表现方式有机结合,表达和传递教学内容,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进行教学设计的作品。作品应能在iPAD、Android PAD等移动教学设备上运行。
制作要求:
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采用常用文件格式;作品大小不超过700MB。请将作品打包压缩成RAR或ZIP格式上传,所报作品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网页形式作品可用通用Web浏览器浏览,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
4.微课
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微视频课程。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录制的批注讲解视频。
制作要求:
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还需提交教学设计、任务单以及进阶练习等相关资源),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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