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以育人为本 · 师以奉献为乐 · 生以成才为志
福州市教育局:
为学习、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2010年四月底成立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领导机构,确立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方案,认真学习上级各种文件,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方面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招生后,我们按照新生户口来源,性别等因素,采取S型编班,班主任抽签的办法进行分班。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二、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 每周34课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5分钟。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除初三周六培优补差外)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学校实行大课间活动(课间25分钟),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5小时。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试题难度。严格按要求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各学科考试及格率达到80%以上,全科及格率70%左右,考完试学生不排名。学校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
三、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学校围绕校本培训方案主题进行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四、规范收费、教材管理方面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除教育、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外,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学校未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3、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按照福州市教育局文件要求“设区市审读推荐,县(区)责任管理、学校确定版本、学生自愿购买、发行部门上门服务”,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征订发行新模式运行管理。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通过自查自纠,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后我们在工作中会进一步做好省市规范办学行为要求的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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