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以育人为本 · 师以奉献为乐 · 生以成才为志
我校将组织全校教师参加由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发文通知的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活动。本次活动覆盖面广,请广大教师踊跃参加,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高研班和影子班结业教师必须参加。具体要求请参看省、市文件,学校将有后续通知,请关注。
教科室
2015年1月6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闽教办综〔2014〕17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的实施,充分调动学科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县域内每位教师至少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上好一堂课,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实施教学,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
在组织全省6万名普通中小学教师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晒课”的基础上,省级评选1000节左右 “优课”,并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评选。
二、活动组织
全省活动由我厅基础教育处负责组织,省电教馆、普教室分工落实,具体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业务科室及电教、教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制定活动方案,落实经费,开展宣传,促进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电教部门要加强活动的条件保障工作,为学校、教师创建“优课”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教研部门要加强教学指导,促进教师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研组织形式,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
各地要建立由教研人员、电教人员和一线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组,通过专题培训、互动研讨等方式,指导学校教研团队和教师把握课标、分析教材,组织教师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晒课”、评课活动,并逐级开展“优课”的评选与推荐。省属中小学按属地参加活动。
三、活动范围
全省具备信息技术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普通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各县(市、区)应做到学科全覆盖,且参加“晒课”活动的教师比例不得少于20%,参与“优课”评选的作品应不低于《2014年度省级“优课”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确定的数量要求。
四、活动方式
活动分为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晒课”活动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呈现,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http://1slk.fjber.com),点击链接报名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连通,不需再次注册。
2.“优课”评选。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以县(区、市)为基本单位,以逐级依次进行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优课”资源开展推荐评选。
各级评选工作通过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在限定时间内组织实施。市级评选完成后,将推荐的“优课”报送我厅参加省级评选。我厅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各地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均应推荐1节“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节“优课”。
为加强专业支撑,原则上各地要组织各学科教研员、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创建学科网络教研工作室。借助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通的“教研”、“问答”、“话题”等相关教研活动频道,开展体现学科特点和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融合的研讨活动;利用工作室内的“集体备课”、“课例点评”、“视频研讨”、“主题研讨”等栏目,开展教学指导与交流;集中展示工作室成员的“晒课”成果,分享优秀教学案例。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包括一堂完整的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要求见附件2)、评测练习(非学术性课程不要求)和专家点评(“晒课”不作要求,“优课”必选)等。内容须符合课标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突出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以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学重难点问题。
有条件的学校除了参与网上“晒课”,应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参与国家级“优课”评选。
六、活动奖励
我厅公布省级“优课”作者和指导教师名单(3人以内)。国家评定的“优课”作者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省级评定的“优课”作者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依此类推。国家对“优课”作者给予每人300元奖励。
根据网络教研工作室人气集聚、活跃程度和内容质量,评选50个省级优秀网络教研工作室,由我厅公布名单,颁发荣誉证书,表彰网络教研工作室创建人及其主要成员。
七、应用推广
省级评定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为教师备课、上课、课后评价等教育教学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力量,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教师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教师结合实际开展融合信息技术的学科教学研究,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优质教学资源体系,构建“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八、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中下旬,省级召开视频培训会,部署工作,开展活动。2015年4月15日全省完成“晒课”活动,4月底县(市、区)完成“优课”评选,5月市级完成“优课”评选,6月完成省级“优课”评选,并遴选一批参加国家评选。具体要求和技术支持可登陆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1slk.fjber.com)查阅。
各地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优质示范课视频资源建设,扎实开展本项活动,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我厅将定期通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各地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于12月20日前填报活动联系表(附件3),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
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吴舒伟 传真:0591-87850907
联系电话:0591-87091238
邮 箱:jytjjc@fjedu.gov.cn
福建省电教馆基础教育教学资源部 陈秀
联系电话:0591-62721037 传真:0591-87837404
邮 箱:1043141468@qq.com
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 林顺华
联系电话:0591-87833156-2006 传真:0591-87819853
邮 箱:mjylsh@163.com
附件:1.“优课”视频相关要求
2.2014年度省级“优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主动公开)
抄送:省电教馆、省普教室、省属中小学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印发
附件1
“优课”视频相关要求
1.优课视频必须是完整的课堂实录,课堂实录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大小控制在500M以内。
2.要有片头和片尾,片头时长不超过5秒,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主讲教师工作单位和姓名、指导教师工作单位和姓名等。课程名称应具体详细,与教材标识相一致。片尾内容为录制时间。
3.提示性信息(如线条、图形、说明文字等)大小合适、颜色与正文颜色对比明显。
4.字幕清晰美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能正确有效地传达信息。
5.字幕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等要与视频中其他要素(画面、声音、背景音)配合得恰到好处,不破坏原有画面;多机位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6.同一视频中,各节点视频分辨率统一,不得将标清和高清混用,建议使用高清视频。
7.音频与视频图像有良好的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8.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9.课堂实录的格式为H.264+AAC编码的MP4文件,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码流为0.5-1Mbps。
附件2
2014年度省级“优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设区市
学科 福州 厦门 宁德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三明 南平 平潭 综合实验区 合计
小学 语文 11 7 7 7 10 7 7 7 7 1 71
数学 11 7 7 7 10 7 7 7 7 1 71
英语 8 6 6 6 8 6 6 6 6 1 59
品德 6 4 4 4 6 4 4 4 4 1 41
科学 6 4 4 4 6 4 4 4 4 1 41
音乐 5 4 4 4 5 4 4 4 4 1 39
美术 5 4 4 4 5 4 4 4 4 1 39
体育 5 4 4 4 5 4 4 4 4 1 39
小计 57 40 40 40 55 40 40 40 40 8 400
初中 语文 5 4 4 4 5 4 4 4 4 1 39
数学 5 3 3 3 5 3 3 3 3 1 32
英语 4 3 3 3 3 3 3 3 3 1 29
品德 2 2 1 1 2 2 1 2 2 1 16
历史 3 2 1 1 2 1 1 1 1 1 14
地理 2 2 1 1 2 1 1 2 1 1 14
物理 2 1 1 1 2 1 1 1 1 / 11
化学 1 1 1 1 1 1 1 1 1 / 9
生物 1 1 1 1 1 1 1 1 1 / 9
音乐 1 1 1 1 1 1 1 1 1 / 9
美术 1 1 1 1 1 1 1 1 1 / 9
体育 1 1 1 1 1 1 1 1 1 / 9
小计 28 22 19 19 26 20 19 21 20 6 200
高中 语文 5 4 4 4 5 4 4 4 4 1 39
数学 5 3 3 3 5 3 3 3 3 1 32
英语 4 3 3 3 3 3 3 3 3 1 29
品德 3 2 1 1 2 1 1 1 1 / 13
历史 2 2 1 1 2 2 1 1 1 / 13
地理 2 2 1 1 2 1 1 2 1 / 13
物理 2 1 1 1 2 1 1 1 1 1 12
化学 2 1 1 1 1 1 1 1 1 1 11
生物 2 1 1 1 1 1 1 1 1 1 11
音乐 1 1 1 1 1 1 1 1 1 / 9
美术 1 1 1 1 1 1 1 1 1 / 9
体育 1 1 1 1 1 1 1 1 1 / 9
信息 1 1 1 1 1 1 1 1 1 / 9
通用 1 1 1 1 1 1 1 1 1 / 9
小计 32 24 21 21 28 22 21 22 21 6 218
合计 117 86 80 80 109 82 80 83 81 20 818
注:福州含省直属学校
附件3
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设区市、县(市、区)
负责部门
负责人 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科室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联系人 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科室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福州市教育局文件
榕教综〔2014〕286号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省、市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正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综〔2014〕1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郑勇
副组长:黄耀荣、黄林
成员:陈善平、刘建明、陈铀、许文、林和风、林明华
(二)专家组名单及职责
1.专家组名单
组 长:林明华
副组长:唐怡、杨建峰
成 员:陈伟、林景和、黄建忠、林科顺、唐羊、薛蓉、林颖、郑兰、陈彬、方彦进、卢秉政、刘国秀、梁颖、金蕾、黄信贤、仇闽燕、刘自强、郭琳榕、张航
2.职责:指导学校教研团队和教师把握课标、分析教材,组织教师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晒课”、评课活动,开展“优课”的评选与推荐。
三、活动范围
1.全市具备信息技术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普通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各校、各县(市、区)应做到学科全覆盖,且参加“晒课”活动的教师比例不得少于20%。
2.福州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及成员、省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已认定的市级骨干教师、已结业的高级研修班学员和影子访学班学员要全员参与“晒课”。
四、活动方式
活动分为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晒课”活动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呈现,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1slk.fjber.com),点击链接报名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连通,不需再次注册。
2.“优课”推荐。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2015年3月,市教育局根据各单位“晒课”情况,下达“优课”推荐名额,并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优课”资源向省教育厅开展“优课”推荐。
为加强专业支撑,原则上各地要组织各学科教研员、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创建学科网络教研工作室。借助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通的“教研”、“问答”、“话题”等相关教研活动频道,开展体现学科特点和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融合的研讨活动;利用工作室内的“集体备课”、“课例点评”、“视频研讨”、“主题研讨”等栏目,开展教学指导与交流;集中展示工作室成员的“晒课”成果,分享优秀教学案例。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包括一堂完整的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要求见附件2)、评测练习(非学术性课程不要求)和专家点评(“晒课”不作要求,“优课”必选)等。内容须符合课标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突出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以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学重难点问题。
有条件的学校除了参与网上“晒课”,应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参与省级和国家级“优课”评选。
六、活动奖励
(一)市级奖励
1.省市属学校和县(市)区推荐的351节课的作者均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
2.获得省级优课的作者给予 300元奖励。
3评选15个“晒课”优秀组织学校、5个优秀网络教研工作室,并颁发荣誉证书,表彰网络教研工作室创建人及其主要成员。
(二)省级及以上奖励
1.省教育厅公布省级“优课”作者和指导教师名单(3人以内)。国家评定的“优课”作者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省级评定的“优课”作者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依此类推。国家对“优课”作者给予每人300元奖励。
2.根据网络教研工作室人气集聚、活跃程度和内容质量,评选省级优秀网络教研工作室,由省教育厅公布名单,颁发荣誉证书,表彰网络教研工作室创建人及其主要成员。
七、时间安排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各单位推选“优课”和市“优课”评选并上报省教育厅参评等四个阶段。各学校的“晒课”应在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县级“优课”评选在2015年4月完成,市级“优课”评选及省级“优课”推荐在2015年5月完成。其中:
1. 2015年1月份召开教研员动员会,并部署各学段、各学科、各年级利用研训活动、QQ群等途径,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福州教育研究院及活动专家组成员利用市区教研活动、市级教学开放周、下县下校教学视导等时间,开展针对性的指导,提升教师的教学设计、课件制作、测评练习的编写质量。
2.2015年2-4月,各校利用福建省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市教育局根据“晒课”情况下达“推优”名额。
3.2015年4月,县级“优课”评选推荐。
4.2015年5月,市教育局推优评审并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
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
欢迎登录
欢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