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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文件
榕教人〔2018〕53号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和公办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情况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和公办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情况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9号),决定开展中小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和公办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情况排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摸底内容
(一)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的科目、时长、费用、原因等基本情况;
(二)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情况(含近3年违规被处理教师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18年5月5日前,全市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调查,填写《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学生用表)》(附件1);各县(市)区学校汇总统计本校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并将《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附件2)和《近三年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课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区域学校后,填报《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教育行政部门用表)》(附件3)和《近三年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课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市教育局。市属中小学填报附件2、附件3、附件4表格直接报送市教育局。
三、有关要求
(一)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排查摸底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
(二)各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家长、学生认真看待、积极配合做好本次摸底排查工作。各校要对所有班级全部学生逐一排查摸底,确保排查摸底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坚持查纠并举,对存在教师违规校外兼职兼课等问题,一经举报,及时核查,迅速整改。
(四)摸底排查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填好的附件3、附件4表格及排查摸底的专题报告(纸质各1份)加盖公章;市属学校填报附件2、附件3、附件4表格于5月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处925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1012854610@qq.com。请抓紧实施并按照时限要求报送。
联系人: 陈冠灵 联系电话:83373525
附件:1.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学生用表)
2.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
3.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教育行政
部门用表)
4.近三年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课情况统计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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