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学校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
二、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三、未经学校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人员)禁止进入配电房、空调机房。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等工作人员负责执行。
四、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人员必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五、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值班时各机房、工作场地门窗必须锁好。
六、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内。
七、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
八、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妥动火作业证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尽可能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后方能离开。
九、不得随意挪动学校内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十、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学校发生火灾,首要任务是保证全体学生的安全,保证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压风、排烟风机正常运行,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和疏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