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增强责任感,有效地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本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学校党、政领导决定对我校各处室、年段全面实行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坚持学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安全工作负责制,对本部门的各种工作人员,针对所在岗位的特点,具体层层分解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摆上各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积极配合学校,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学校”和“安全部门”活动,有效地防止火灾、刑事案件、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及其它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校办企业勤工俭学的顺利、健康发展,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为完成我校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各部门安全工作责任范围:
1、办公室责任范围有:人事、档案和文件材料及印鉴保管、保卫工作等。
2、教务处责任范围有:图书馆、阅览室、电脑室和电教室、音乐室、打字印刷室。
3、总务处责任范围:财务会计、保管室、电房、学校建筑物及其它学校财产。
4、年段长责任范围有:本年段内的办公室、班级、本年段内的师生活动。
责任控制指标:
1、各部门应深化创建安全学校、安全处室活动,总结经验,吸收教训,巩固创安成果。要发动本部门工作人员齐抓共管,造就安全、稳定的良好的局面。
2、实现无政治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事件,无教职员工、学生犯罪,无火灾事故,无重大伤亡事故,无职业病。
3、协同有关部门,督促重要害部位按“八标准、六合格”要求进行定时安全检查和及时的报警部位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报警工作过程的程序,保证报警探头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班后进室要预先通气。
4、组织本部门队员熟练使用灭火器具,积极参于灭火演练。
5、与“两管”人员签订责任状率达100%。
6、有隐患及时发现,迅速汇报,协助整改。重大隐患整改达100%。在隐患未整改前,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工作保证措施及要点:
1、做好安全工作的信息反馈。信息反馈要及时不误报、不漏报、不隐报。对于保卫人员提出的整改措施要及时得力整改。
2、明确本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督促“两管”人员,严格落实责任状,主动与学校保卫人员取得联系,协从管理,防止出现“三不管”死角。
3、各处室办公室内不得存放贵重财物和现金,有价证券。
4、最后一人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关门、关窗。
5、任何办公室、工作室都不乱拉乱搭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炒锅等禁用电器,不用“热得快”烧开水。不准在禁止烟火处室口吸烟,并负责督促工作。明火作业要申报批准,做到定人、定点、定时管理。
6、课余假期使用,借用教室应事先批准,并与学校保卫人员取得联系。
7、各处室要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情况,切实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各项工作。总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处室进行隐患整改,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德育工作是学校的首位工作,年段要定时定期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年段发现流生要书面反馈,并及时取得家长的配合,做好“双差生”的帮教“三落实”。学生外出活动应有安全计划、安全措施,外出活动超出本市范围要书面报告。获准许后开展。教导处应严格试卷打印、存放、保管工作制度,加强办公室、教学仪器、设施危险品的存放保管工作。
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
1、年终,学校各部门要针对以上各项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后由学校或协同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安排检查和考评。
2、学校对安全工作达标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校园治安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取消当年部门和负责人的评先资格。对于严重官僚主义,工作失职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