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为异常学生的处置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行为异常学生的处置工作,特制定如下程序:
1.发现行为异常学生,班主任应首先找其谈话,了解情况,采取措施保证其情绪稳定,进行必要的教育疏导,并做好相应记录。
2、班主任在多次教育疏导效果不佳的情况下,及时向德育处报告,并向学生监护人通报。
3.学校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可分为三类:A. 问题不严重,需要班主任多加关心;B. 问题较严重,需校心理咨询室介入咨询辅导;C. 若需进一步确诊或治疗,建议学生监护人送医院诊断治疗。
4.如需送医院诊断,学校应在征得监护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安排专人陪学生到医院进行诊断。
5.经医生诊断,如确有精神障碍,听从医生建议。
6、如学生的问题威胁到自己或他人的安全,以维护学生本人及其同学的身心安全为原则,班主任及相关人员要告知班上同学及各课任教师,以免出现不良影响。
2010.9